教师教育科工作职责
1.协调师范生人才培养工作;
2.组织开展师范生实习支教,促进校地共建协同育人;
3.推进各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
4.组织开展相关师范专业学生的教资免试认定工作;
5.协调组织师范类专业学生从业技能大赛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人员
李雨珊:教师教育科科长,全面负责科室工作。
办公地点:办公北楼301
联系电话:3190189(88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