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推进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山东航空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山航院政发〔2024〕77号),现就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范围
我校2024级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有籍在校生,不包含专升本类、春季高考类、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类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
(二)转专业的原则
详细规定参见《山东航空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山航院政发〔2024〕77号)。
(三)转专业程序及要求:
1.征集计划
各二级学院制定本单位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提出可转入(或转出)最大计划,明确转入要求、转专业测试科目及特殊要求等信息,于5月9日11:00前将转专业工作方案、允许转出人数、可接受转入人数及要求、测试科目及复习范围报教务处汇总。
2.学生申请与初审
(1)经学校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5月20日前在教务处网站公布各专业转入(转出)计划,转入要求、测试科目及特殊要求等信息。
(2)2024级学生根据公布的转专业计划于5月21日将填写好的《山东航空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交转出学院,同时网上办事大厅发起“在校生转专业流程”。
(3)转出学院于5月26日前完成初审并签署意见。通过初审学生的审批表由学生本人送至申请转入学院,未通过初审学生的审批表留本学院存档。
(4)转入学院于5月30日前完成初审并签署意见。所有审批表由学生本人交回所在学院,转入学院应做好通过初审学生的登记工作,于6月4日前将参加转专业测试学生的信息汇总表报教务处,并做好转专业测试准备工作。
3.转专业测试
(1)转专业测试科目一般为1-2门,测试科目为1门的,考试时间为第20周(暂定7月9日09:00-11:00;测试科目为2门的,考试时间为09:00-12:00),考试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2)7月8日,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到教务处领取转专业测试通知单,转专业学生凭转专业测试通知单、学生证(或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
(3)7月11日前,转入学院将转专业测试成绩报教务处统一公布。学生转专业测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60分以上)的,方具备转专业复审资格。
4.复审及公示
(1)转出学院应于7月15日前完成本单位转出学生复审,将同意转出学生的审批表送转入学院,不同意转出学生的审批表留本学院存档。
(2)转入学院复审
转入学院于7月17日前完成对转入本单位学生复审,将同意转入学生的审批表及学生信息汇总表报教务处,不同意转入学生的审批表返回学生所在学院存档。
(3)7月21日,教务处汇总转入学院报送的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根据规定条件进行复核,并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最终结果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教务处向各学院下达转专业学生名单,各转入学院负责通知转入学生8月25日到校办理相关手续。
(四)工作要求
1.学生转专业工作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请各相关学院认真做好本单位转专业工作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工作,既要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又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坚持以生为本,按时将相关工作及要求传达给学生、提交相关报表。
2.学生应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申请转专业前应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及时做好与家长沟通,每个学生只能提出一个转专业申请,对转入新专业后可能面临的学习压力要有充分认识。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后,如果因个人原因放弃申请的,应于5月26日前向教务处提交经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的放弃申请。转专业名单公布后,学生须跟随转入班级就读。
附件1:山东航空学院2024级转专业工作进程安排表.doc
附件2:山东航空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反正页打印).doc
附件3:山东航空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山航院政发〔2024〕77号).pdf
教务处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