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0-21浏览次数:159

为配合2012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语办〔20117号)、《关于组织高校教师及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鲁语办〔201133)要求,现将我校需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报名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准确统计2012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需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教师人数,按规定认真填写《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登记表》(见附件1),于20111025(周二)前将填写的《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登记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shijianjiaoxueke2@163.com),并请电话联系予以确认。

(二)填表要求

   1. 出生日期:用×年×月格式,如:197711月;

2. 出生地:填写×省×县(市),如:山东省烟台市或山东省蒙阴县;

3. 文化程度:专科、本科、硕士、博士;

4. 职业:高校教师;

4. 单位(专业):××系(院、部)、××部门。

(三)其他

1.若已获得普通话等级证书,且发证时间在2003615以后,本次可以不参加考试。

2.报名者需准备一张一寸彩色照片。

二、收费

测试费:按省物价局规定50/人。以系(院、部)、部门为单位统一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报名结束后由教务处直接汇款到省直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三、具体测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附件1:《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登记表》

联系人:于晓香,3190127(内线:8127),办公楼北304